离家那年他七🎴🕗岁,已经懂事,也有记忆,后来被转卖到北方,在矿上受了伤,记忆受了影响,时而想不起从前,只有些模模糊糊的印象。后来遇上好人家收留,买了他不当仆人,当养子,供他读书识字,倒也没吃什么苦。
瑗宛抬眸,眼泪成串往下落,“我的生辰是哥哥失踪的日📮🞑子……爹娘念着你,临终都合不上眼……”
王宣之知道自己另有生身父母,只能记得一些大概,不记得家乡,也不记得他们的名字,动过找回的念头🛵,又怕养父母伤心,便作罢了🕳🍯。
他瞧瑗宛生得娇艳,细嫩的手明显是没做过粗活吃过苦的,穿的衣裳也金贵,一身气度明显是大家千金📗🚾🙄,他心头有些震撼,压低声音道:“您是说,我和您……”
瑗宛抹掉腮边泪珠,对他说道:“哥哥右肩有块胎记,左边膝头有伤🎰🔱,是小时候被邻人家的犬咬的🉁🄛♼,再有……再有……哥哥会左手写字,吃饭也是左手。”
王宣之心头猛跳,他是用惯左手的,养父母还为他纠正过好多次,现在习惯了右手做事,这事旁人是不知道的。膝头伤痕颜色很浅了,他自己不知道是怎么弄得,原来是狗咬的。右肩胎记也对的上,他已经信了五六成。
他再瞧瑗宛,脑中仔细搜寻着过去的回忆。
他不记得,完全不记得自己有个妹妹。
她刚才说,她才出生他就失踪了。那也对,他依稀记得,他亲娘在他脑海中是大肚子的形象。那里头🈠想必就是怀着这姑娘🃟🙀。🚙
他移目朝外看,适📷才随这姑娘来的那几人明显是有🝬🎋身份的,姑娘自己更是金玉堆🌣🀶🁕就的,他一个白丁,怎么配做她哥哥。
王宣之喉结滚动正要说什么,店后面帘子被掀开,一个孕妇走出来,“相公🚟,该吃饭……”
女🀚☻🄤人话音顿住,瞧见瑗宛怔了怔,“这是谁家姑娘?”
王宣之站🇧起来,抹掉眼底的水迹要跟妻子介绍瑗宛,却支支吾吾说不出,“这是……这是……”
瑗宛行了一礼,说:“我姓陆。”
王宣之在心里默念了几♁🅜遍这个“陆”字,原来自己是陆家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