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有几个带血的手印,还有拖行的血迹。
“手印是安德森先生的,他临死前向前爬了一段距🄱🁘离。”弗格斯探长看着地上狼藉的血迹,有些苦恼地说道:“说实话,我现在还没办法判断凶手的特征,是男是女?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是熟人作案还是劫匪临时起意?我们都不知道。”
“凶⛯🐉手是个很谨慎的人,没有留下😤🃕🗧脚印,也没🆤👣有留下凶器,我手下的两名巡警破门而入之前,这里的门窗都是紧紧关闭的。”
弗格斯先生苦恼地揪着自己鬓角上的头发。
这个时⛟🛨候很流行留那种长长🛃🙯的鬓发,和胡子一起,留成紧紧相连🔭🃵🜅、不分彼此的连毛胡子。
说实话,👄🆘🏷格蕾丝欣赏不来这种“阳刚又文雅”的形象。
幸运的是,公爵大人也同往欣赏不来。
不过按照伯爵夫人的观点来说,她的侄子什么都好,就是打扮得像个花花公子。⛞()
“如果门窗都是关闭的,难道不是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更大吗?🐗⛦”格蕾丝问道。
“可是这栋房子的钥匙就在🛃🙯卧室梳妆台的抽屉里,我们也⛈😚🁹问过房东,房东太太声称备用钥匙一直在她手上,从未丢失。”
弗格斯先生走过去,打开抽屉,“看看,就是这个,这是最近几年才出的安全锁,我可没见过哪个小贼能把它撬开。更何况,能撬开这种锁的🗙人,干♄🅸嘛不去有钱人家捞一笔呢?”
这时约瑟夫走到窗前,掀开被子看了一眼。
被子里有一股不太美妙的味道。
格蕾丝看到了被单上的可疑痕迹,右手半握着拳🔓⛳🞝头,食指横向顶在鼻尖上,把脑袋转到🐖⛠🛷了反方向。
这一幕让约瑟夫忍不住想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