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雨停风疏,海平面亮起了月牙白,房内却成为了修罗场,血腥刺鼻,杀机弥漫。
赵凤声的双臂鼓起一大圈,并非练习了什么绝世神功,而是挨打后肿胀导致。这样不仅反映变的迟缓,武器都没办法握住,尤其是五指逐渐麻木,拎刀捅人这种精细活,心有余而力不足。
安常胜倒没受什么伤,有三名保镖助阵,气焰更加跋扈,勾勾手指,叫来了两名手下,想要用最快的速度置赵凤声于死地。
三打一,面对无法扭转的败局,赵凤声竟然笑容灿烂,“说好的单挑,又变成群殴了?说话还没放屁管用,言行不一,无法服众,姓安的,你撑不起火家军的大旗,趁早歇了吧。”
插在安常胜心头最深处的那根刺,就是父亲对于他的漠视,无论多努力,火帅从没有赞扬过自己的表现。进入世界一流的鲨鱼突击队,就是安常胜叛逆期的行为,他想要让老子知道,没有你,我依然能够做到最好。
可惜火帅视若无睹,反而经常训斥儿子,说他率性而为,根本不懂得以大局为重。火家军的帅印,死死攥在手里,一丁点传位的迹象都没有。
这让心高气傲的安常胜相当不满,于是自作主张,联合阿游干掉第二军军长,自己去鸠占鹊巢,又将参谋长赵凤声关押起来,去试探父亲的底线,这一切都是先斩后奏,根本不是火帅的授意。
火帅的反应,简单两个字:无视。
无论杀掉徐文礼,还是囚禁赵凤声,火帅都云淡风轻略过,顶多说些不痛不痒的话,叫他下次注意。安常胜觉得受到了奇耻大辱,他非要做出丰功伟业,给那个从不正眼瞧自己的老子看看。
所以赵凤声的几句话,又戳到了他的心缝处。
安常胜面无表情脱掉衣服,露出精壮上身,一道道伤疤比起壮硕肌肉还要醒目。
赵凤声眨眨眼,“打不过了,想恶心死我?大老爷们打架,咋还脱衣服呢?”
安常胜抬起下巴,傲慢说道:“这些伤痕,是我训练和战斗的军功章,每击败一名强大的对手,都会在身体上留下印记。即便是远距离击毙,我也会拿刀划出伤疤,替对手哀悼,也是我自己的荣耀。”
自残?
赵凤声揉揉鼻子,皱着脸道:“哥们,这是病啊,而且病得还不轻,抽空去精神科看看吧,老这么下去不是个事,长此以往下去,自己都能把自己给活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