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尘幻梦>玄幻小说>恶魔的调教 > 第二章 、上下夹击!
    吴天放伸手拿起床头的手机,已是-17日晨4时。他感觉口渴,便起身到厨房🆭💱喝下一杯温开水,又到洗手间“方便”一下,后回到床上。

    此🏕🙸🏎时,酒劲儿消去大半,睡意全无🔠。他双手垫在脑后,默默🎳🕉思忖

    “🏕🙸🏎06年袁明军受伤死亡,柳光兰怀疑宁远富🈜。时隔多年,宁远⚚富失踪,程大怀疑柳光兰?这—也太富有‘戏剧性’了。

    如果宁已死亡,程大怀疑正确🇳🜬🅍柳光兰即是杀害宁远富的凶手。那⚚…那🄠⚥当初自己和徐所为柳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反而害了她呢?”

    天🏕🙸🏎放的思🌣🀸绪随即回到处置“柳光兰盗窃案”那个不平常的黑夜☛⛭—

    当🏕🙸🏎夜12时许,箭山派出所所长办公室,徐晋、吴天放、阙昊天3人展开案件讨论

    “徐所,您是前辈、领导,案子又发生在您辖区,我先💒👎🇫谈😌⛥🜝谈对今天💒👕🈬案件的看法,再请您指示?”天放谦逊道

    “从案发现场、查获‘赃物’、柳光兰交代的情况分析,王道汉手包是柳偷的-确凿无疑。一般情况下,案件办到这种程度,可以宣布—破案;🇎接下来就是走刑🌰🂯拘手续、关人🂹📬。

    但这起案件有些方面不同于一般盗窃案

    首先,作案人的主观动机并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据柳光兰交代,她和王道汉案前存在感情纠葛,她偷手包的目的-是为了逼王和她谈判;而不是为了占有包及包内财物。

    其次,我问过受害人,他确认财物没有损失后,一再道歉说—对不起我们,给我们添麻烦🗨了;还一口咬定‘是我让兰兰保管包的,我打牌打昏了头,忘记了’。换言之,王道汉本人现在不想追究柳的相关责任,想息事宁人。

    第三,我们🙑🉫🊔在现场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即使通过后期技术处理,能从手包上发现🆤👢、提取到柳光兰的手印,也不能证明-包是她偷的,毕竟她此前有接触包的条件。

    她只要辩称昨晚她去208🉞房间帮🔠情人王道汉整理衣、物,动过手包,🞷不放心里面的财物,便拿回自己房间保管…我们就是有再多的痕迹物证,也无法佐证—包是她故意偷的-”

    “哎-哎,吴探,我怎么听起来,你像是在为嫌疑人‘开脱’呢?”阙一把打🖅断🆭💱道

    “现场没有痕迹物证不假,但‘赃物’是从柳光兰房间搜到的,而且她也如实交代了作案的过程,这、这就是一起典型的盗窃案件。没有二话讲,我认为应该立刻办理立案、刑拘手续,把人一关-了事。我们还能早点儿休息—🌅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