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莫斯还是洛根?
电光火石之间,刘易斯根本来不及思考,如果思考的话⛓🙿,防守卡位就将再慢半拍,这对于比赛来说就是致命的,所以刘易斯只能遵循本/能——考虑到🏬🝍莫斯前进的位置还有两名安全卫盯防,而洛根内切的方向却已经没有防守球员了,于是刘易斯选择了后者。
第一下,刘🐑易斯的重心因为莫斯而移动了一次。
紧接着,刘易斯就强行改变方向再🔑次移🚻😤🃚动🔺重心。
硬生生的身体扭转,刘易斯就试图抓住洛根,但他却如同看到了一阵风般,抬手只是扑到了一片狂风。线卫更加擅长阵地战,而角卫更加擅长运动战,这🁢是位置所决定的属性差别,即使是刘易斯也不例外。
刘易斯的重心转换之间,洛根就已经成功地拉开♯🞛了半个身位的差距。但这还不是全♟部!🟒🜤
洛根根据陆恪的暗号指示,视线余光牢牢🔺地锁定了刘易斯的身形,如果刘易斯的脚步被莫斯牵扯走了,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但如果刘易斯选择了对位防守自己,那么洛根也有所准备。
仅仅只是捕捉到刘易斯调整重心的趋势,洛根没有任何迟疑,当机立断就改变了跑动脚步,一个九十度的直角转弯,从横向跑动变成纵向跑动,仅仅只是🁢一📱个变向的换步,整个人♒🇱🜗就站在了与刘易斯并肩的位置上,同时制造出了力量和节奏的错位——
刘易斯持续横移,而洛根开始纵移。
所有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抢占先机的洛根也仅仅只是提前了一拍而已,然后刘易斯和洛根的肩膀就这样撞击在了一起,两个人的脚步都稍稍混乱起来,不过洛根还是提前做好了准备,连续多个小碎步的调整,就已经摆脱了刘易斯的卡位。
转🞘🔘🀸过身,洛根的视线才刚刚看到陆恪,🚻😤🃚陆恪的传球就已经手起刀落地推送过来。
子弹传球!
从陆恪的位置到洛根的位置,约莫十四码左右;从开⛧🜯🅫球线的位置到洛根的位置,则约莫六码左右。
如此短的距离,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情,陆恪右手手臂的力量瞬间爆发出来,倾轧在橄榄球之上飞速前冲。
似乎洛根才刚刚站定脚步,橄榄球就已经🔺送到,洛根抬起双手在自己的肩膀附近抓住了如同梭子般翱翔旋转的橄榄球,整个身体前冲的惯性与橄榄球飞行的力量契合在了同一个节奏上,不需要任何多余的动作🍕🇽,脚步就径直朝着正前方持续冲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