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只是银牙暗咬,小鹿眼夹裹着湿气,委委屈屈的盯着他。
他知道,她脾气向来大。
姜家还没落魄那会儿,她是院里鼎鼎有名的娇小姐。仗着脸蛋漂亮,仗着大家喜欢她追捧她,在一群同龄人里边骄纵肆意。
他比她大了四岁都听过她的名头。
挺好。
她愿意跟着他,不就是图他有这个身份地位继续惯着她?男人的虚荣心,自豪感,不就是需要她这种小娇娇来体现?
以前怎么不明白呢,非要折腾着改变她,看她在自己的羽翼下穷途末路,只能当个菟丝花。
这样不好。
霍止默默在心里给以前的自己画了个叉。
“好,不喝。”他认真看了一眼视线没有定所的姜蘅一眼,顺着她的脾气将水杯放到床头矮柜上。
晶莹剔透的水珠附在地板上,反射出来点点光芒,他顺手抽了一张纸给擦干净,这才上了床。
“还早,再睡会儿。我晚点飞伦敦。”霍止长臂一伸,揽住僵直在床边的姜蘅。将她带进被窝。
“伦敦?”姜蘅重复着这个地名。
“怎么,你想去?”耳边,男人回话很快,听不出来什么喜怒,倒像是真心询问她意见。
“不想。”姜蘅立马回绝。她只是想起来,他喜欢的姑娘在剑桥,距离伦敦很近。四年后,这个姑娘会回国任教,会和他订婚,会让她身败名裂。